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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横跨南京护栏网价钱,被车撞倒,反而赔钱坐牢
要害词:护栏网价钱 宣布于:2021/12/6 10:20:02
迎着成都的向阳,陈老先生双腿刚跨过蹊径的中心南京护栏网价钱,就被一辆疾驰而来的二轮摩托车撞倒。想抄近路遛弯,却被撞进医院,陈老先生后悔不迭。更没想到,自己一把年岁,还因此坐了牢。
一、行人也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法人
年近7旬的陈老先生被撞伤。而摩托车司机罗某更惨,不但车辆受损,并且他颅脑损伤,抢救11天后殒命。
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,起诉陈先生,建议量刑1年10个月。
意外,行人竟然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法人。绝大都情形下,行人可都是交通肇事罪的受害者呀。
不过,《刑法》第133条并没有将行人扫除在交通肇事罪的犯法人之外。该条划定,只要是违反交通运输规则,因而爆发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殒命或者是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,即组成交通肇事罪。
有关司法诠释明确划定,“从事交通运输的职员或者非交通运输职员”均可能组成交通肇事罪。
二、在什么情形下,行人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法人?
必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:第一,行人违反交通运输规则。第二,爆发了重大事故。第三,行人对事故的爆发肩负主要或者所有责任。
首先,本案中,陈某违反了交通运输规则。
《蹊径交通清静法》第62条划定,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马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。第63条划定,行人不得跨越、倚坐蹊径隔离护栏设施。
陈某为了赶时间,在明知前方有人行横道的情形下,仍然跨越蹊径中心的隔离护栏,横穿无邪车道,已经违反了交规。
其次,这次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罗某殒命,属于重大事故。
第三,陈某在本次事故中肩负主要责任。
经由现场勘查,事发路段为干燥路面,罗某戴清静头盔,驾驶摩托车时速靠近40公里,而该路段限速是60迈。摩托车切合手艺标准。
总之,罗某已经尽到了清静注重义务,没有违反交通运输规则的行为。
事故爆发的主要缘故原由在于陈某的突然横穿行为。
同时,经由判断,陈某在事故爆发时,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,应当为自己的违法犯法行为肩负所有用果。
陈某从没想过,自己的横穿马路行为会组成犯法,也就没有想已往自首。
在接到协助视察通知后,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历程,依法可以从轻处分。
另外,他也是偶犯、初犯。最终,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
三、行人交通肇事案是“很是态案件”,令人警醒
在人们的看法中,无邪车一方处于强势,而行人往往处于弱势,受到了执法的特殊�;�。
《蹊径清静法》就明确划定,若是无邪车与行人爆发碰撞,无论无邪车一方是否有过错,都要肩负一定水平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而陈某的交通肇事案成为一起“很是态案件”。
陈某不但不会获得任何赔偿,反而要支付无邪车驾驶员的经济损失�;挂酥Ц�18个月的自由,价钱不可谓不大。
一生清白、本应安享晚年的陈老先生,对自己的一时幸运然后悔。
这起案件为行人“中国式过马路”敲响了一记警钟。遵守交通规则,人人有责,人人都是受益者。
案件泉源:成都会锦江区人民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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